招聘简章

信息整理:江苏省宝应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11-4 9:54:45

江苏省宝应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会计数名。招聘条件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具有宝应县本地户籍或常住人口;

2、遵守国家法津、法规,诚信正派,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行为;

3、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简介表》中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5、认可岗位特性,适应工作运转需要。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和抗压能力,忠于公司,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6、尚末解除违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者、受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者,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者、因工作表现不良被原工作单位辞退者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凡提供虚假信息及相关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1、报名登记表:在本公司网站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见附件1);

2、宝应县户籍(首页及本人页)或常住人口(本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

3、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从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

4、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面署名);

5、考生健康承诺书(见附件2)。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0114号—11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扬州市辰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苏中中路583号原老政务中心大院内)

五、招录程序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2、笔试: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答题时间为60分钟,采用百分制计分。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按照相关招录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1)面试人选的确定: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有人数为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入围同分并列者)。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提交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从业资格证等材料和《招聘岗位条件简介表》要求所需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入围同分并列者)。

4、体检: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对象最后出现同分情况时以笔试成绩优秀者优先。

5、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6、考察:

1)拟聘人员需提交所辖区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2)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招聘程序,确定拟聘人选。本公司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3)在职报考人员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届时没有如期办结视为自动放弃;

4)其他: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对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各阶段应聘程序者,视同放弃处理。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教材,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笔试、面试、体检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并留意短信通知,因应聘者个人原因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聘用

1、聘用人员须服从公司岗位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年限不得少于3年,合同期限前3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2、薪资待遇:试用期实发工资2000/月,缴纳社保医保。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相应岗位工资套改,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七、招聘简章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0836862 80570577

江苏省宝应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020114


附1:宝应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2:考生健康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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