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6日下午,在宝应县质监站的监督下,由宝应潼河水务有限公司、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主体结构验收小组对江苏飞跃道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潼河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项目中的四个构造物(脱水机房、活性炭滤池、中间提升泵房、臭氧发生室)进行主体验收。
验收小组通过严格的资料审查和现场实地检查,对以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潼河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项目中四个构造物的主体结构质量符合规范要求、观感良好、资料齐全,同意通过主体结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