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澜府项目智能建造技术服务,招标人为江苏百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服务地点:宝应县锦澜府项目。
2.2 服务内容: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99号)文件要求,为锦澜府项目提供全过程智能建造技术服务,包括智能建造全过程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筑机器人及智能建造装备、BIM技术(BIM技术应用)等,直至通过专家评审,入选2025年度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以智能建造为核心,通过整合BIM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通过智能建造运行管理平台,实现设计、施工、运维全生命周期的高效协同与数据互通,拟通过智能建造技术应用,辅助项目高质量、高标准管理,提升项目品质。
2.3服务周期:从项目申报到项目评审结束。
(一)投标人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投标人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 2025年8月15日- 2025年8月18日
8:30-11:30,14:00-18:00。
4.2报名地址:宝应县泰山路7号城建集团招投标部二楼205室。
4.3报名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需盖章):
①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投标人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⑤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⑥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以上需要提供原件的报名时现场核验外,还需提供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对公转账,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提供账号。
5.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江苏省宝应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部
联系人:房迅 电话:0514-88307807
办公地址:宝应县泰山路7号城建集团招投标中心二楼
2025年8月15日
附件:项目需求:
中标单位需提供智能建造实施全过程技术服务,包含整体智能建造策划、全过程技术服务、技术方案评审以及专家咨询等工作。中标单位应为本项目组建符合要求的团队,定期向招标单位汇报项目进展及智能建造实施进展,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1)整体智能建造策划工作应基于江苏省智能建造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本项目专项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至招标单位入选2025年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
(2)全过程技术服务包括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全过程中专项技术实施和指导,应对过程检查,保证实施质量合格。
(3)技术方案评审工作包括中标单位应监管部门及专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确保项目智能建造通过各阶段评审、验收工作。
(4)为确保本项目顺利通过过程评审及验收工作,中标单位应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过程工作指导,直至评审及验收通过。
(一)智能建造全过程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1、智能建造方案编写服务
乙方提供体系化方案及资料编写服务,为项目智能建造全程提供规范指引:
前期策划方案:深度融合 BIM、物联网等智能技术,结合项目特点编制包含应用场景规划、分阶段实施步骤、资源匹配方案的落地框架,确保技术应用与项目需求精准契合。
施工进度材料:按施工进度系统梳理智能技术应用成果、关键施工数据及质量控制记录,为季度验收提供清晰依据。
验收材料:汇总全周期技术资料、成果证明及指标达成情况,综合评估智能建造实施效果,形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完整验收材料。
2、智能建造全过程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全程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与验收保障,确保项目达标推进:
技术指导与咨询:实时响应项目在 BIM 建模、智能设备协同等方面的技术难题,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开展技术培训,提升团队实操能力,保障智能技术有效落地。
3、江苏智建平台对接服务
中亿丰数字负责对接工作,项目部需配合提供基础材料:
装备备案:收集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的技术参数、厂家信息等资料,按平台要求规范填报,保障备案流程顺畅完成。
材料数据对接:按平台标准转换项目智能建造相关材料及运行数据,实时监控传输状态,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安全上传。
本项目拟建立项目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智能建造专项技术管理,平台功能要求如下:
模块 |
一级功能 |
功能描述 |
协同办公 |
审批流程 |
我发起的、已处理的、未处理的、抄送我的数据列表及快速处理流程入口 |
数据看板及维护 |
数据看板 |
BIM数字一体化、部品部件、智能施工大屏数据综合看板 |
数据维护 |
看板数据后台维护,模块数据查询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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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M数字一体化软件 |
BIM策划 |
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运维阶段BIM应用内容维护 |
模型管理 |
建筑、结构、机电、部品部件模型上传,在线预览,查看建筑构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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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M应用 |
项目实施BIM应用点应用成果及应用内容归档,支持下载和文件预览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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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管理 |
方案施工竣工图纸上传、上传版本维护,上传人及上传时间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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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品部件 |
需求管理 |
建筑单体部品部件型号、规格、体积、重量管理,需求数量及单体楼层统计 |
发运管理 |
工厂发运部品部件型号、规格、体积、重量管理,需求数量及单体楼层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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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管理 |
现场已安装部品部件型号、规格、体积、重量管理,需求数量及单体楼层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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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件状态 |
BIM模型查看部品部件构件创建、构件发运、吊装完成状态,颜色标识构件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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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施工管理 |
合同管理 |
合同概况、合同状态、合同变更、合同台账统计 |
进度管理 |
进度总览、进度计划、进度填报、实际进度对比、BIM进度模拟,现场形象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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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 |
质量总览、质检管理、验收管理、质检标准库、质量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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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
安全总览、安全管理、安全标准库、安全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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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 |
风险总览,风险类型统计,进行中关闭风险汇总,项目实施风险跟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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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管理 |
材料概况、物料送检、送检机构管理、材料出入库管理、材料供应商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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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 |
设备进场管理、设备供应商维护,设备进出时间,设备类型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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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管理 |
施工日志、安全日志、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工程联系单、施工组织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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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管理 |
文件搜索、目录管理、设计交底管理、施工过程文件自动归档、竣工归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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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装备管理 |
工作排班 |
项目智能装备使用时间、使用时长、作业位置和内容管理 |
机器人管理 |
项目使用机器人类型、机器人使用时长、使用电量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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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航员管理 |
项目领航员身份信息、证件信息、培训信息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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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点位 |
智能装备机器人点位图上传、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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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记录 |
项目使用机器人作业照片、作业视频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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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交付 |
文档挂接 |
竣工交付文档和模型构件建立绑定关系,点击BIM构件查看文件 |
BIM数据 |
BIM模型构件信息、设备参数信息、施工过程信息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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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视化交付 |
含可视化系统、BIM模型数据查看、绑定文件、数据集信息预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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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管理 |
系统设置 |
组织体系、用户管理、角色管理、岗位管理、字典管理、菜单管理 |
流程设置 |
流程配置、表单内容搭建、审批人员及审批方式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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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 |
数据维护 |
对日常使用数据及录入数据进行维护 |
部品部件工厂数据对接 |
配合甲方完成工厂选型,同时将工厂数据接入平台进行统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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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数据对接 |
完成机器人数据的接入 |
(三)建筑机器人及智能建造装备
按照《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规〔2023〕14号)、《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推进全省智能建造发展的指导意见》(苏建建管〔2024〕151号)、《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99号)等有关政策要求,在项目建设中应用建筑机器人及智能建造装备,其中应用智能装备种类及参数要求如下:
本项目智能装备需求如下
产品名称 |
招标参数 |
混凝土地面整平机器人 |
续航时间 ≥4h 最大越沟宽度 ≥100mm |
混凝土地面抹光机器人 |
作业效率 ≥300㎡/h |
涂料施工一体机 |
定位精度 ±50mm |
腻子打磨机器人 |
整机重量 ≤990kg |
ALC墙板安装机器人 |
最大举重 ≥250KG |
机器人领航员 |
熟练使用所应用范围机器人 |
智能施工安全帽(定位款) |
工作时间 ≥10天 |
智能施工安全帽(视频版) |
具备拍照、录像、录音、实时对讲、定位等功能。 |
智能安全带 |
防护等级:≥IP66 |
智能施工升降机 (智能施工电梯) |
额定重量:≥1500kg 额定最大速度:≥20m/min 整机自重:≤25t 额定功率:≥30kw |
中标单位应结合工程项目实际进度同步实施BIM技术应用,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BIM技术应用服务进度必须满足现场工程实际进度的要求,以确保BIM技术在全过程建设中的正确应用,以提高工程效率、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并优化资源配置。BIM设计标准需满足《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T 51212-2016)、《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 51301-2018)、《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GB/T 51235-2017)、《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GB/T 51269-2017)、《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制图标准》(JGJ/T 448-2018)等标准规范。BIM技术应用包括施工场地模拟、施工推演、土建机电深化、施工模拟、BIM+AR竣工验收应用以及竣工BIM模型维护等工作。
(1)施工场地模拟:基于BIM技术构建三维场地模型,整合地形数据、临时道路、加工区、材料堆场、施工机械布局等信息,模拟不同施工阶段的场地动态变化,提供《施工场地布置分析报告》。
(2)土建机电建模:对项目建筑机电模型进行建模,建模深度符合施工要求。
(3)施工推演:基于BIM 4D模型,模拟不同阶段施工关键节点工序,验证计划合理性,提供模拟视频动画文件。
(4)土建机电深化:完成本项目地下室部分土建施工关键节点、机电管线排布等专业图纸深化,提供检查报告。
(5)施工模拟:对关键施工工艺进行动态模拟,验证施工方案可行性,提供模拟视频动画文件。
(1)本项目相关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须满足江苏省及扬州市智能建造、智慧工地相关规定和要求。需接入省市级监管平台的软件、硬件设备,中标单位需负责相关接入工作。
(2)在本项目服务周期内,中标单位应积极响应软硬件故障问题修复,其中硬件故障修复需在48小时内响应,软件故障修复需在24小时内响应。
1)专项实施方案:智能建造专项实施方案一套
2)BIM应用成果:施工场布分析报告、施工推演动画、BIM施工模型、土建机电深化报告、施工模拟动画、竣工BIM模型、数字化辅助设计、施工深化设计、BIM施工管理、BIM竣工交付。
3)智能装备硬件设备:①智能安全帽、②智能安全带、③地面整平机器人、④地面抹光机器人、⑤墙面打磨机器人、⑥涂料施工一体机、⑦ALC墙板搬运机器人、机器人领航员、⑧智能施工升降机
4)智能建造运管平台:智能建造运管平台一套
满足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要求
(1)技术依据:为保证本项目实施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技术设计需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2)响应时间要求:7*24小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分钟内响应,如因项目所需应在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