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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既有城市道路绿化问诊复壮和改造提升工作技术要点

信息整理:江苏省宝应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7-20 17:06:3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66号)精神,为了贯彻落实好国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55014-2021),进一步推动我市既有城市道路绿化问诊复壮和改造提升工作,提高城市道路林荫化水平,充分发挥城市道路绿化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局研究制定了扬州市既有城市道路绿化问诊复壮和改造提升工作技术要点,具体内容如下:

一、改造植物生长立地条件、拓展立地空间

根据道路实际,因地制宜改造植物立地条件,保证植物生长需要的三维(XYZ)立地空间。X—水平横向,即种植槽宽度,应符合种植要求,人行道行道树种植尽量采用带状树池,减少点状树池。Y—垂直竖向,即有效土层厚度、深度,覆土深度应符合技术规范和栽植要求,与地下原土相连。Z—沿路纵向的种植槽内下方管线布设符合规范要求,统筹安排绿化树木与市政公用设施的相互位置。

二、改良更换土壤

绿化种植土壤应洁净卫生,不得夹有砖石块、碎石、水泥、石灰,渣土、工程废料、宿根性杂草、树根、其他杂物等非土壤物质,以及有害有毒的化工物质。土壤质量不佳时,应进行土壤改良或更换种植土,回填的种植土应富含营养、排水良好,满足植物根系生长需要,并及时追肥。种植土应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标准,pH5.6-8.0,全盐含量0.1%-0.3%,容重1.0g/cm3-1.35g/cm3,有机质含量不小于1.5%,土壤块径不大于5cm

三、改换适生乔木品种、增强林荫效果

根据现有植物品种和生长状况,科学保留或调整更换适生植物品种。保留的植物应根据其生长状况采取合适的复壮措施,更换的植物应适地适树。优先选用乡土树种和引种驯化后在当地适生的树种,行道树宜采用全冠苗,冠大荫浓、主干通直、保留二级以上分枝,分枝点高度不应影响交通,定植株距应根据树种壮年期冠幅确定,推进城市道路林荫化建设。

四、改善植物配置形式

植物配置应简洁、大气、自然,将观花、观果、观叶、芳香植物有机结合,增加绿化景观的季相、色相和香相。合理配置乔木、灌木和地被植物,满足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道路交叉口采用通透式配置。根据道路分车带宽度选择植物种植方式,以乔-草、乔-花组合为主。道路分车带净宽度1.5m以下的,以灌木或地被植物为主,不宜种植乔木。

五、改设地栽式花岛花带

结合城市道路实际,在分车带岛头、道路交叉节点、公交站台、出入口等景观视线焦点建设永久性地栽式花岛花带,栽植色彩鲜艳、花量大、花期长的时令花卉或宿根花卉,延长花卉观赏期,形成道路节点花岛呈现、花带成链、四季有花的景观效果。

六、改增彩叶植物,提高绿化彩化率

合理增加适生彩叶植物,通过应用季相变化丰富的观花、观叶、观果树种,形成高低错落有致、季相变化丰富的景观效果,推动道路绿化景观从单一绿色向多元彩色转变。

七、改造地被,增设彩色地被

结合地被植物改造,丰富地被植物品种,适当增加适生观花、色叶地被植物,使城市道路能够四季见花见彩,营造一批色彩绚丽、特色鲜明的城市道路景观。地被种植土表层与道路侧石接壤处应低于侧石3-5cm,防止水土流失,坚决杜绝黄土裸露和尘土污染空气现象。

八、改造提升重要节点

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道路、城市出入口、标志性建筑、街头绿地、广场等重要节点进行绿化景观重点打造。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在道路沿线绿量丰沛、空间较大的合适位置精心打造一些微型口袋公园,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实现绿化彩色化、植物季相化、景观精致化,体现城市特色,展示城市形象。

九、系统改造,提高质量

既有城市道路更新改造时,各级住建部门应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局将道路绿化问诊复壮和改造提升方案进行同步设计、同步审查、同步审批、同步公示。各级住建部门的市政、绿化、质量监督、城建监察等管理单位应通力协作,合力把好城市道路绿化工程规划、施工、质量验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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